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为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建筑业生产方式依然比较粗放,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迫切需要通过加快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集成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推动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走出一条内涵集约式高质量发展新路。
一、关于支持建筑机器人及智能施工设备推广应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将发展智能建造作为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发展智能建造的目标要求。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推广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技术产品。
政策措施方面。2020年7月,我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印发《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建筑机器人和智能施工设备的应用。2020年8月,我部联合教育部等8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开展生产装备、施工设备的智能化升级行动,鼓励应用建筑机器人、工业机器人、智能移动终端等智能设备。2021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我部等14个部门印发《“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加快推进建筑机器人研发及应用。
推广应用方面。2021年3月,我部在上海、重庆和广东选取了7个项目,围绕建筑机器人、建筑产业互联网等重点内容开展智能建造试点。2021年9月,我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组织了推进建筑机器人研发应用工作交流会,丁烈云院士等专家以及来自建筑企业、机器人与智能装备生产企业、科研机构等单位的150余位代表就建筑机器人研发应用进行了深入交流。2021年12月,我部发布了124个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案例,其中包括13个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设备应用案例。2022年3月,我部印发了《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通知》,提出加快推广涉及施工安全的智能建造技术产品,辅助和替代“危、繁、脏、重”的人工作业,降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风险。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研究制定“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公开征集建筑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推动建筑等重点领域机器人应用。
下一步,我部将依托智能建造试点城市,积极推进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技术产品在生产、施工、维保等环节的应用,加强与装配式建筑相配套的建筑机器人研发,推广智能塔吊、智能混凝土泵送设备等智能化工程设备,形成一批建筑机器人标志性产品,提高工程建设机械化、智能化水平。
二、关于建立和完善智能建造监管机制与评定体系
监管机制方面。我部积极探索与智能建造相适应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与机制。2020年,我部在北京、深圳开展建筑工程人工智能审图试点,要求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技术,研发智能化施工图审查系统,形成可靠的智能审图能力,减少人工审查工作量,提升审查效率和质量。目前,北京、广州、南京、雄安新区、厦门、中新天津生态城等地陆续建立了基于中国技术架构和标准的BIM报建报审系统,上海、苏州、青岛、兰州、温州、张家港、成都新津区等地的系统也在建设中。2021年7月,我部印发了《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一批)》,推广重庆、广东等地推进数字化转型、创新监管机制等经验做法,为建立智能建造监管机制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评定体系方面。2022年,我部组织开展了智能建造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课题研究,研究提出科学、统一、规范的评价指标体系建议,为分析评估智能建造发展水平和工作成效,以及指导各地补短板强弱项提供参考。
下一步,我部将推动各地加快研发适用于政府服务和决策的信息系统,探索人工智能审图和基于BIM的智能化审图,推广BIM报建审批,建立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市场监管的机制,完善数字化成果交付、审查和存档管理体系,加快构建智能建造评定体系,建立健全与智能建造相适应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与机制。
三、关于加快建立智能建造标准体系
近年来,我部积极推进智能建造相关标准编制工作。BIM方面,编制发布了《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建筑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标准》《建筑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准》《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制图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装配式建筑方面,针对工程项目标准化程度不高的问题,我部以装配式建筑为切入点打造了“1+3”标准化设计和生产体系,即编制1项行业标准《装配式住宅设计选型标准》、3项主要构件和部品部件尺寸指南(《钢结构住宅主要构件尺寸指南》《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住宅主要构件尺寸指南》《住宅装配化装修主要部品部件尺寸指南》)。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发布了《装配式建筑预制混凝土楼板》《装配式建筑预制混凝土夹心保温墙板》等3项行业标准。同时,为构建统一、综合、开放的智能建造标准体系框架,近期我部组织开展了智能建造标准体系课题研究,为科学引导智能建造标准编制提供决策依据,充分发挥标准在构建智能建造技术和产业体系中的引领规范作用。
下一步,我部将围绕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加快构建先进适用的智能建造标准体系,开展基础共性标准、关键技术标准、行业应用标准研究。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结合落实《“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加快建筑机器人产品攻关,推进相关重点和急需标准的编制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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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