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监督管理,落实预拌混凝土企业主体责任,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结构安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持续开展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专项检查工作。2022年上半年专项检查情况如下:...
为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监督管理,落实预拌混凝土企业主体责任,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结构安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持续开展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专项检查工作。2022年上半年专项检查情况如下:
一、总体检查情况
2022年上半年,对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专项检查61家次,检查内容涵盖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原材料质量管理、配合比设计、试验管理、生产管理、企业资质等方面,涉及各类具体检查指标共计6大项86小项。2022年上半年累计检查各类指标2179项,其中发现问题58项,检查合格率97.34%,较去年同期提高1.81个百分点。上半年的检查重点主要集中在试验管理、生产管理和原材料质量管理方面,其中,试验管理方面检查905项,发现问题25项,合格率97.24%;生产管理方面检查644项,发现问题22项,合格率96.58%;原材料质量管理检查460项,发现问题6项,合格率98.70%。从检查总体情况来看,大部分预拌混凝土企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进行生产和管理,能够较好的保证混凝土出厂质量。各项检查内容的不合格情况见图1。
图1现场检查不合格项分布图
具体到企业来看,北京建工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丰台建恒分站、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分公司、北京泽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京首建混凝土搅拌站有限公司、北京榆构有限公司、北京城建亚东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高强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搅拌站、北京市第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北京城建建材工业有限公司、北京都市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检查情况较好;北京华国汇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中航鑫跃丰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市合利看丹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建顺隆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向佳混凝土有限公司出现问题较多。
二、预拌混凝土原材料、试块和拌合物抽检情况
上半年,对预拌混凝土企业使用的原材料进行了质量抽样检测,共抽检预拌混凝土试块(拌合物)75组,其中74组抗压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100%,占总组数的98.67%;原材料分别抽检水泥6组,粉煤灰17组,砂、石20组,矿粉14组,外加剂10组,共出现2组粉煤灰不合格,3组砂、石不合格,原材料合格率为92.54%。
三、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试验管理、生产管理、原材料质量管理及配合比设计方面,具体问题如下:一是试验管理方面,存在标养室环境不达标,未按技术标准进行试验,试验记录不完整、不准确、数据修改不规范,试验记录审核不规范,试验报告与试验记录不一致,试验留样不规范,留样未及时处理等问题;二是生产管理方面,存在原材料计量偏差超范围,生产过程中水用量超过配合比调整授权范围,砂、石含水率生产值与测量值不一致,剩退灰记录不规范等问题;三是原材料质量管理方面,存在料仓标识缺失或不清,骨料混仓的问题;四是配合比设计方面,存在配合比计算书计算有误,试配记录不完整等问题。
(二)问题处理情况
在监督执法检查过程中,累计发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7起,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有:供应未经验收的预拌混凝土及使用检验不合格原材料。针对发现的问题,均已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相关企业限期整改,并依法进行查处。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重点环节质量管理
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应依法承担预拌混凝土的产品质量责任,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等有关工程技术标准要求,切实加强试验室管理和生产过程质量管理,紧盯试验室环境控制、试验技术标准执行、试验记录、原材料生产用量计量等问题多发易发环节,落实落细各项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不断提高责任意识和工作标准,切实保证混凝土出厂质量。
(二)强化一入一出检验管理
一是要加强原材料入场质量检验。严格依照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对进场的原材料进行质量检验。对质量波动较大的原材料,尤其是砂、石、粉煤灰等,应当加大进场检验频次。质量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应当进行退场处理,不得使用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二是加强混凝土出厂质量检验。严格贯彻落实《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出厂检验的通知》(京建发〔2022〕268号)文件精神,加强混凝土出厂检验试样的取样、制样、养护、检验全过程管控,确保取样的真实性和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