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等四部门出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多处涉及船舶工业。为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切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交通运输工作,实施意见共提出19条具体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积极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工具,依托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有序开展纯电动、氢燃料电池、可再生合成燃料车辆、船舶的试点;探索甲醇、氢、氨等新型动力船舶的应用,推动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的应用。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不断提高岸电使用率。提高燃油车船能效标准,制定新造船舶能效设计指数要求并研究纳入技术法规,引导行业选择和使用高能效车船;加快老旧运输工具更新改造,提升交通运输装备能源利用水平。
实施意见还提出,提升交通运输技术创新能力,推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新能源、清洁能源、可再生合成燃料等低碳前沿技术攻关,鼓励支持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企业事业单位开展低碳技术和装备研发,培育行业相关领域重点实验室,加强交通运输领域节能低碳技术宣传、交流、培训以及创新成果转化应用。